Volume 4,Issue 8
城市综合体地下室防火分隔设计方法研究
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》DG/TJ08-2408-2022(下文简称《城综》)第2.0.1 条对城市综合体的定义为“建筑面积等于或大于50000 ㎡、集2种或2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公共建筑,及通过地下连片车库、地下连片商业空间、下沉式空间、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公共建筑组合体。”在《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公消[2016] 113号(下文简称《113号文》)中提出,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(含本数,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),集购物、旅店、展览、餐饮、文娱、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为超大城市综合体。
可见城市综合体规模大、功能复杂,其地下室的消防安全也具有火灾场景多、消防救援难等特点,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设计应遵循国家现行规范、标准规定,针对地下室及其火灾特点进行防火分区、防火分隔设计。
[1]《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》DG/TJ08-2408-202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,适用于上海市城市综合体的防火设计,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在技术条件相同时可参考执行.
[2] 引自《地铁设计防火标准》GB51298-2018 第4.1.5 条.
[3] 引自《地铁设计防火标准》GB51298-2018 第4.1.6 条.
[4] 根据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67-2014第5.1.1 条.
[5] 根据《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》GB/T51313-2018 第6.1.5 条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