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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lume 4,Issue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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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February 2026

《民法典》背景下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难题及解决

欣萌 王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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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, 中国
SE 2026 , 4(2), 117–120; https://doi.org/10.61369/SE.2026020034
© 2026 by the Author(s). Licensee Art and Technology, USA. This article is an open access article distribut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-Noncommercial 4.0 International License (CC BY-NC 4.0) ( 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/4.0/ )
Abstract

《民法典》增设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制度,顺应了人口老龄化加剧、失独家庭增多背景下遗产处理的需要。民政部门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过程中遇到了启动程序难、履职效果欠佳、资金保障不足等诸多困难,暴露了该制度还存在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、操作程序不详尽等缺陷。因此,立法上应该明确和细化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启动程序、职责及权利义务;政策上应该给予资金支持,加强基层民政部门的法治人才建设,完善对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,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作为无人继承遗产管理人的优越性。

Keywords
民政部门
遗产管理人
制度完善
References

[1] 周良才. 民政工作[M]. 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,第6—12 页.
[2] 常宗虎. 民政工作研究[M]. 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年版,第31—34 页.
[3] 余利明,唐云.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的现实困境与破解路径[J]. 中国民政,2023 年第23 期,第34-35 页.
[4]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.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[M]. 北京: 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 年版,第643 页.
[5] 富大鹏,刘剑波,毛林宣,袁波. 北京市民政局《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工作指引》解读[J]. 中国民政,2021 年第24 期,第53 页.
[6] 吴国平. 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[J]. 时代法学,2024 年第22 期,第18 页.
[7] 罗师.《民法典》视域下遗产管理人制度实务问题研究[J]. 社会科学动态,2022 年,第107页.
[8] 陈棋炎、黄宗乐、郭振恭.《民法继承新论》[M]. 三民书局2011 年版,第320—337 页.
[9] 王葆莳,吴云煐.《民法典》遗产管理人制度适用问题研究[J]. 财经法学,2020 年第6 期,第61 页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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